第十七条

有效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