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客运站(场)站级设立相应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服务、监督、检查。指导客运站(场)工作,受理旅客投诉,维护客运站(场)的运输秩序,依法查处、纠正违章经营行为。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