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消防、防雷、环保、节能、卫生、安全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应当充分考虑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预留足够的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升级和智能化建设所需的空间。主体建筑及附属设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