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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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6年8月17日45 条
    •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4 条
    •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9年12月4日36 条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4 条
    •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5年9月23日59 条
    • 第三十二条自治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森林资源刑事、治安案件查处职能,并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9 条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20日43 条
    •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0月9日55 条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2日35 条
    • 第三十二条在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水行政处罚,由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施。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41 条
    • 第二十四条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审理案件,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规定的程序。
    • 第二十六条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予以纠正,或者责令其重新处理。
    • 第二十五条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将《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住处或…
  • 地方法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5 条
    • 第五条(六)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机场保护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实施方案由有关人民政府拟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09年3月27日26 条
    •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43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1年4月28日43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0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40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3 条
    • 第六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
    • 第四条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