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元谋人遗址的保护按照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实行分区管控。元谋人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公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