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节 道路、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除市政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维护以外的其他道路,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管护和保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