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