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强基层政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