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人才科创第三十九条有效试验区应当建立境内外人才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在试验区工作的人才提供创新创业、配偶就业、子女教育、房屋购买或者租赁、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