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试验区应当建立境内外人才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在试验区工作的人才提供创新创业、配偶就业、子女教育、房屋购买或者租赁、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