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第五十六条已废止旧住宅区实施综合改造前,应当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落实改造管理方案,签订管理规约。旧住宅区可以实行专业管理、自行管理和社区管理等模式。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