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胡杨林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负有胡杨林保护和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胡杨林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