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安全有序、创新发展、包容审慎、开放合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