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负有城市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普法、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