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设置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还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