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区的划分第二十一条有效设在乡、镇的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只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