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助公安交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处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