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助公安交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处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Local Regulations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