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应急处置第四十一条有效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并立即赶赴现场,通知并协助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安抚被困人员;发生电梯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电梯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