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救援、培训演练等联动机制,推动电梯救援资源整合、效率提升。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