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公民主动注册志愿者,支持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立公益服务点,为户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