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公民应当文明上网,传播先进文化,不编造、散布、浏览虚假、低俗、淫秽、迷信、暴力信息,抵制不健康的网络产品,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