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单位庭院实施通透式绿化,种植观赏性强的植物。鼓励临街单位敞开庭院,实现绿地开放共享。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