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单位庭院实施通透式绿化,种植观赏性强的植物。鼓励临街单位敞开庭院,实现绿地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