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经费专项用于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