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森林经营与木材运输、加工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除外。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树种、数量、期限和方式进行采伐。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须在采伐后下一年内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当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