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对下列林木优先安排采伐指标:

(一)因病虫、火烧、风倒和雪压等灾害,需要及时清理的林木;

(二)旨在加强森林保护和培育试验性质采伐的林木;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安排采伐的林木。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