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森林经营与木材运输、加工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开发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