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在工作中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由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