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应当完善市场化重组、重整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适用庭外重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予以救助。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