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各行业气象灾害防御技能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定期开展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培养和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