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营造全民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