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第十二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应当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