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现有人员、设施、技术等资源设置护理院,支持在社区依法开设护理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护理院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