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热线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分级分类培训、跟岗学习、工作指导交流、经验总结推广等方式,提升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