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五章 信息应用与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围绕本辖区诉求反映集中的问题,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运用民主协商机制,推动基层社会主动治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诉求办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