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