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利用、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民族宗教事务、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应急管理、数据、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和扬州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