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

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