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志愿服务,支持依法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建立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