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易产生扬尘的码头作业,应当采取覆盖、围挡、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淋、清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