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条有效露天停车场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依法对场地进行硬化或者透水铺装,采取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保持停车场整洁,防止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