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并将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查处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中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