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有效
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
第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