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禁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经营单位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