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禁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旅馆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志,或者未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