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具体程序、重点审查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