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活动中可以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