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八章 特别保护第六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民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范围。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不法侵害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