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