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公共文化、体育、休闲等公益性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鼓励非公益性场所的经营者采取门票减免或者优惠、开设专场等多种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优待和便利,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政策支持。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